愛情是具有獨佔性的,真正的感情是無法與他人分享的,更何況是婚姻怎麼可能容得下第三者出現,外遇的開始往往是因為很單純的原因,有的人是因為「同情」而逐漸出現情愫,有人因為順路的下班一起回家走出感情,有人因為工作夥伴關係朝夕相而出現在外遇行為。
雖然台灣有通姦罪,但因為刑責十分輕微,因此通姦罪對於外遇的嚇阻有限。
大陸包二奶問題的猖獗也是如此;天高皇帝遠,而外遇的誘惑是如此吸引人,大陸又沒有通姦罪的罰則,於是台商大陸包二奶的陋習一直非常嚴重。而想要掌握對方外遇的證據除非委託徵信社,否則往往難以完整蒐證,而一般民眾又擔心委託徵信社的種種問題。